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置檢察官,最高檢察署以一人為檢察總長,其他檢 察署及檢察分署各以一人為檢察長,分別綜理各該署行政事務。 各級檢察署及檢察分署檢察官員額在六人以上者,得分組辦事,每組以一 人為主任檢察官,監督各該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