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法條
瀏覽人數:28150537人
法規名稱: 廢棄物清理法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修正)
各級執行機關,應視實際需要,於適當地點及公共場所,設一般廢棄物回
收、貯存設備。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