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對於發展觀光產業建設所需之公共設施用地,得依法申請徵收私 有土地或撥用公有土地。
中央主管機關對於劃定為風景特定區範圍內之土地,得依法申請施行區段 徵收。公有土地得依法申請撥用或會同土地管理機關依法開發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