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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新北市政府
發文字號: 新北府捷規字第 11201006962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1 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政府公報 112 年春字第 6 期 23-24 頁
相關法條 都市計畫法 第 27 條
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興辦「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鶯歌區福德
一路 177  巷道路拓寬工程)(部分乙種工業區、住宅區、農業區及部分
人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案」暨細部計畫變更案公開展覽前之座談會

主    旨:興辦「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鶯歌區福德一路 177  巷道
          路拓寬工程)(部分乙種工業區、住宅區、農業區及部分人行步道用地為
          道路用地)案」暨細部計畫變更案公開展覽前之座談會。
依    據: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4  款及都市計畫草案辦理公開展覽前應
          行注意事項第 4  點規定。
公告事項:一、工程主辦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二、興辦事業種類:交通事業。
          三、事由:說明「變更鶯歌(鳳鳴地區)都市計畫(配合鶯歌區福德一路
              177 巷道路拓寬工程)(部分乙種工業區、住宅區、農業區及部分人
              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案」暨細部計畫變更案之計畫緣起及計畫範
              圍,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四、工程位置:詳見計畫範圍書圖,以上資料分別陳列本府、本府捷運工
              程局及本市鶯歌區公所、鶯歌區鳳祥里及鶯歌區永吉里辦公處所供民
              眾閱覽。
          五、會議時間:112 年 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 30 分。
          六、會議地點: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6  樓大禮堂(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 5
              5 號)。
          七、公告期間:自 112  年 2  月 9  日至 112  年 3  月 10 日。
          八、本次座談會目的係說明旨案計畫範圍,並展示相關圖說資訊。
          九、座談會召開當日如因遇天災或配合防疫政策等其他無法抗拒事由至無
              法召開,將另行通知召開會議之時間及地點。
相關圖表: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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