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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函釋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
發文字號: 北市地一字第 09633014800 號
發文日期: 民國 96 年 11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96 年 11 月份地政法令月報 第 78-81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6、117、119 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4 條
民法 第 1151、1175、1176 條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19、144 條
旨:
檢送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96  年第 
19  次)會議紀錄

主    旨: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96  年第 19 
          次)會議紀錄
說    明:一、依本市中山地政事務所 96 年 11 月 20 日北市中地一字第 0963172
              1600  號函辦理。
          二、副本抄送臺北市地政士公會、臺北市地政士志願服務協會、本府法規
              委員會、本處曾主任秘書○○、本處秘書室(請刊登地政法令月報)
              、本處第一科、本處第三科(以上均含附件)。
相關圖表:附件: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簡化各地政事務所請示案件處理研討會(96年第19 次)會議紀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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