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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受理自辦市地重劃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7 月 14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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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劃會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時,應填新北市○○區○○自辦市地重
    劃區重劃會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初審審核表(參附件四、四之一、
    四之二)自主檢查欄位,並經本府依該表及獎勵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審議通過後核定之。
    本府依獎勵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舉辦聽證作業時,應依新北市政府
    自辦市地重劃聽證相關作業流程辦理。
相關圖表: 附件四、新北市○○區○○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會申請核准實施市地重劃初審審核表.PDF
附件四之一、市地重劃計畫書製作說明.PDF
附件四之二共同管道配置及型式設計原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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