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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發展觀光條例 (民國 111 年 05 月 18 日 修正)
第 23 條
觀光旅館等級,按其建築與設備標準、經營、管理及服務方式區分之。
觀光旅館之建築及設備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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