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3033306人
法規名稱: 中央法規標準法 (民國 93 年 05 月 19 日 修正)
第 14 條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或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