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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依船舶法第 84 條,交通部公告公告自即日起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檢驗評估中華民國籍船舶,確定其適用之國際公約、本部發布之法規,與法定證書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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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要旨:
交通部依據船舶法第 84 條等規定,公告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受託辦理有關國際航線船舶之船舶檢驗與法定證書發給業務,自 102.1.1 起新增委託辦理「國際能源效率證書」乙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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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要旨:
交通部公告自 103.01.01 日起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船舶檢驗與法定證書發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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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要旨:
交通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船舶檢驗及法定證書發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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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交通部公告自 105.01.01 日起船舶檢驗及法定證書發給業務委由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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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要旨:
交通部公告委託辦理船舶檢驗及法定證書發給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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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旨:
交通部公告自 108.01.01 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船舶檢驗及法定證書發給業務事項異動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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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要旨:
交通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檢驗評估中華民國籍船舶,以確定該等船舶符合二○○六年海事勞工公約章程及相關法律、規則、辦法,並簽發相關證書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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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要旨:
交通部公告訂定「離岸支援船舶載運及處理限量散裝危害及有毒液體物質準則之適載證書」及「離岸支援船舶載運及處理散裝危害及有毒液體物質章程之適載證書」,並就前揭準則與章程之船舶檢驗及法定證書發給業務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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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要旨:
交通部公告採用國際海事組織所屬海事安全委員會採納之「國際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章程(IP Code )」等 2 件相關決議案,訂定「載運工業人員船舶安全證書」,就前揭決議案公約與章程之船舶檢驗及法定證書發給業務,委託財團法人中國驗船中心辦理,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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