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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函轉財政部辦理九十一年度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實地訪查發現之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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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財政部辦理九十二年度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情形實地訪查發現國有不動產提供使用之缺失,請各機關參考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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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各機關、學校經管之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予員工 (生) 消費合作社使用之租金計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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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有關各機關經管之國有公用不動產出租予員工 (生) 消費合作社使用,其租金計收標準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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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貴機關 (政府) 經管之國有公用財產,請確實依國有財產法等相關法令規定,管理、使用及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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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本案於精省前,已奉准由臺灣省取得所有權尚未完成實測與權屬及管理機關登記之填築新生土地,應可同意由交通部所屬港務局辦理國有及管理機關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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旨:
國立故宮博物院場地設施應屬公用財產,並為管理機關,而場地設施應如何管理使用,應屬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而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故應得就場地設施之使用管理事項訂定行政規則,另自該院設置目的以觀,似未賦予人民有申請使用場地設施公法上請求權,倘依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提供人民使用,應屬公用財產管理方式範疇,從而應無所謂以行政規則限制人民權利而違反法律保留原則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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