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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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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實務見解
1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203513460 號
要
旨:
民法第 985、988 條規定參照,重婚無效例外情形要件,必須是重婚雙方當事人均因善意且無過失信賴一方前婚姻消滅之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而結婚者,始足當之;又離婚或結婚登記事項究否有無效事由,仍由戶政機關斟酌具體個案事實及證據,本於職權審認
2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803513550 號
要
旨:
後婚姻違反民法重婚規定,依 74.06.03 之民法第 988 條第 2 款規定,後婚姻無效。倘後婚姻無效,前婚姻婚姻關係仍存續中,則所其生之子女,按民法第 1063 條第 1 項規定,推定為與前婚姻配偶之婚生子女
3
發文字號:
法律字第 10803513550 號
要
旨:
後婚姻違反民法重婚規定,依 74.06.03 之民法第 988 條第 2 款規定,後婚姻無效。倘後婚姻無效,前婚姻婚姻關係仍存續中,則所其生之子女,按民法第 1063 條第 1 項規定,推定為與前婚姻配偶之婚生子女
4
發文字號:
法律決字第 10100128820 號
要
旨:
行政程序法第 117、188 條及民法第 985 條等規定參照,如地方政府機關人員後婚經法院判決婚姻無效確定,而相關補助必須有結婚、生育事實發生且以合法有效婚姻關係為前提,故原核發結婚及生育補助處分屬違法處分,至於是否撤銷,應由原處分機關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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