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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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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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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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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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要旨:
依法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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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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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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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要旨:
公告 97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文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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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區政類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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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受理宗教類人民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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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受理民政類 (宗教) 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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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要旨:
檢送臺北市政府民政類 (宗教) 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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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要旨:
新增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民政類第 45 項「祭祀公業法人設立登記」、第 46 項「祭祀公業法人管理人或監察人變更登記」、第 47 項「祭祀公業法人派下現員變更登記」等項目,並自 97 年 7 月 1 日開始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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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要旨:
修正戶政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更正登記」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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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要旨:
檢送臺北市政府戶政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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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要旨:
檢送臺北市政府戶政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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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3354160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民政類」,並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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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要旨:
修正「臺北縣各戶政事務所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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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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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要旨:
修訂「臺中市政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及期限表」產業經濟類第七項項目及辦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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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民政及兵役類別部分編號,並自 105 年 6 月 17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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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增修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社會福利類)項目暨期限表,修正 1 項,新增 1 項,並自 105.03.15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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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新增交通類別編號項目,自 103 年 10 月 13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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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要旨: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新增新聞行政類別編號 6「協助影視業者拍片住宿經費補助申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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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要旨:
臺中市政府修訂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新增交通類別編號 14 及 15 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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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要旨:
公告修正後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對於人民申請更正、變更、撤銷、註銷登記事項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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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要旨:
公告修正各區戶政事務所對於人民申請更正、變更、撤銷、註銷登記事項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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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要旨:
高雄市政府各區戶政事務所對於人民申請更正、變更、撤銷、註銷登記事項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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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要旨:
廢止「戶政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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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要旨:
檢送高雄市政府兵役處修訂人民依法規之申請案件各事項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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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行政程序法及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規定,公告修訂第 48 項「特殊境遇婦女家庭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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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要旨:
修訂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第二十二項「身心障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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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要旨:
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捌、社政類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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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九十四年度社政類「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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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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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要旨:
公告年度社政類「臺北市社會工作師開業執照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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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要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第 1 項「申請籌組人民團體」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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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要旨:
增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第 80 項「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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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要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第捌類(社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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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要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之「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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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要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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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要旨:
公告 97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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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要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第 56 至 58 項「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社工師事務所開業執照申請案件」與「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停業、歇業、復業、變更行政區域備查」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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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346116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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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第 58 項「中低收入家庭 3 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修訂,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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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第 17 項「低收入戶老人假牙補助」,經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修訂,並自公告日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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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要旨:
99 年度之「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經 9 8.11.27 日之臺北市政府府授研服字第 09835055800 號函規定,公告自 99.01.01 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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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及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規定,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第 14 項「低收入戶生育及懷孕加成補助」等 5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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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要旨:
依臺北市政府 99.08.25 府授研服字第 09933500300 號函,公告自 100 .01.01 起,100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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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及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規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有關老人收容安置補助、臺北市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及社工師事務所開業執照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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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行政程序法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規定公告新增人民申請案社政類第 66 項「中低收入戶申請(改列、增列、減列)與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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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要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據行政程序法及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規定,公告停止辦理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社政類第 58 項「中低收入家庭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法自負額補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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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0.08.26 府授研服字第 100330591 00 號函辦理,公告 101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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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行政程序法及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之規定,公告臺北市政府社政類人民申請案件第 29 項刪除,第 14、15、43 、 44 項申請案件名稱變更,第 16 項應備證件增加及第 43、44 項應備證件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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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要旨:
依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臺北市政府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社政類人民申請案件部分處理時限表及新增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重新核費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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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要旨:
依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社政類人民申請案件第 35 項、第 36 項及第 63 項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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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社政類第 21 項及新增第 66 項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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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公告刪除本府社政類第 48 項及第 51 項之公立托兒所相關人民申請案件,以因應公立幼兒園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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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新增臺北市政府社政類第 67 項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受理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協調申請案件,以保障身心障礙者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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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要旨:
為可依身心障礙者需求強度提供費用補助,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公告新增「居家照顧(身體照顧服務及家務服務)費用補助申請及申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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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社政類第 19 項「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申請(改列、申復與複查)」申請案件,並增訂第 68 項「申請(申復)身心障礙證明及需求評估判定」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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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公告增訂社政類第 66 項「臺北市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申請案件,以配合臺北市弱勢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辦法第 4 條申請醫療補助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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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 101.12.12 府研服字第 101341372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2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並自 102.01.01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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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公告修正社政類第 39 項浩然敬老院活動場地使用申請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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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167 點公告修正「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之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增訂「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等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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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89 點規定,公告修正臺北市政社政類第 21 項「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第 52 項「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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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89 點之規定,公告修正有關臺北市政府社政類第 47 項「臺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第 48 項「特殊境遇家庭扶助之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以及第 66 項「臺北市家庭暴力被害人補助」之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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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依據臺北市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辦法第 3 條等規定,公告凡設籍居住本市滿 1 年之 65 歲長者,由本局按月將補助款逕行撥付中央健康保險署,如因核定稅率或國內居住天數不符補助規定者,可於資格恢復後,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申請恢復補助,據依增訂社政類第 71 項「老人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自付額補助」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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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自 103.01.01 起實施 103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7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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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89 點之規定,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社政類第 21 項「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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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89 點之規定,公告增訂臺北市政府社政類第 73 項「身心障礙者人工電子耳補助」、第 7 4 項「身心障礙者人工電子耳耗材補助」及第 75 項「失能者生活輔助器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之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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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89 點之規定,公告增訂臺北市政府社政類第 73 項「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之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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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89 點之規定,公告修正社政類第 70 項「浩然敬老院入院登記」及新增第 77 項「浩然敬老院入院」之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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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臺北市政府文書處理實施要點第 89 點規定,公告修正臺北市政社政類第 52 項「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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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公告自 106.01.01 起實施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社政類」78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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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要旨:
公告 95 年度社政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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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要旨:
公告 94 年度臺北市政府辦理「三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補助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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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要旨:
增修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社會福利類)項目暨期限表,自 105 年 7 月 18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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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要旨:
增修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社會福利類)項目暨期限表,自 105 年 11 月 25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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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刪除社會福利類編號 12 「臺中市幼童身故慰助金」項目,自 106 年 3 月 13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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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要旨:
公告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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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地政類別編號,並自 105 年 5 月 17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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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地政類別編號項目,自 105 年 7 月 14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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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受理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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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要旨:
依法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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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公告增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35 項「臺北市市有公地民間申請自費興建計畫道路」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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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要旨:
行政機關應依一般行政程序,在期間內處理人民之申請案件,不得任意予以停止或拖延之意,有關建照廢止之申請,如認為起造人之申請適法有其權利,則除非另有其他禁止或限制作成行政決定之法定事由,自應辦理之
|
88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刪除新北市政府工務局人民申請案件「050121 停車獎勵預審審查」及「050125 停車獎勵核定本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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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新增「050151 建築物一定規模以下免辦理變更使用執照(非屬用途變更)」人民申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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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自即日起修改人民申請案件「050146 歷史航照系統圖資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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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要旨: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新北市政府辦理(新泰塭仔圳區)工廠搬遷租金補助計畫」人民申請案之總期限為 22 天、補正期限為 2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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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要旨: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廢止「040409 辦理(新泰塭仔圳區)工廠搬遷租金補助計畫」人民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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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
94 |
要旨:
公告 97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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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346116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並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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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8 年 2 月 5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8301097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並自 98 年 2 月 15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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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8 年 11 月 27 日府授研服字第 09835055800 號函,公告 99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並自 99.01.0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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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自 102.01.01 起實施之「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11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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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修訂「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第 67 項及 96 項,並新增第 113 項及 114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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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第 14 至 22 項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公告修訂,並自 102.06.03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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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依據 102.09.05 府研服字第 10233491500 號及 102.12.23 府研服字第 10234972100 號函辦理,修訂「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都市發展類」124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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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公告臺北縣政府城鄉發展局異動人民申請案件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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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
要旨:
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陸、都市發展類」計 6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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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告刪除 105 年度合宜住宅資格申請之人民申請案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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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告刪除國民住宅轉售(出典、贈與、交換)之申請之人民申請案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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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告修正低收入戶修繕住宅補助(資格申請)之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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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告刪除人民申請案件項目之「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申請個案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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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公告刪除 105 年度「都市計畫工業區檢討變更使用申請個案變更」及「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案」等 2 個人民申請案件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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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要旨:
公告本府國民住宅處受理「人民依法規之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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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要旨:
公告本市國民住宅處受理「人民依法規之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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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
要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7 項「臺北市人行天橋設置廣告物」及第 8 項「臺北市使用道路集會申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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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要旨:
自 101.9.1 起新北市人民申請案件「新北市政府申請道路挖掘施工許可標準作業程序(含公所)」新北市政府各機關人民申請案件期限表辦理期限由 10 天修正為 1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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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7.10.09 府授研服字第 107213318 4 號函,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1 2 項「臺北市堤坡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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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7.11.05 府授研服字第 107213762 4 號函,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1 9 項「市區雨水下水道管線資料申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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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7.11.28 府授研服字第 107214207 5 號函,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1 3 項「臺北市河濱公園場地使用申請(營利性及非營利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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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公告自 100.01.01 起,100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41 項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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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0.12.08 府授研服字第 100342693 00 號函,公告 101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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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自公告 102.01.01 起實施之 102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53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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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2.12.23 府授研服字第 102349721 00 號函,公告 103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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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4.09.04 府授研服字第 104336510 00 號及 104.12.10 府授研服字第 10434725800 號函,公告 105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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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5.09.14 府授研服字第 105327286 00 號及 105.12.23 府授研服字第 10434725800 號函,公告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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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修正 100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8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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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1 項、第 3 項、第 6 項、第 7 項等案件處理時限,並自 102.05.20 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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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 102.6.18 府授研服字第 10212055700 號函辦理,公告自 102.5.17 起廢止「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七項「臺北市人行天橋設置廣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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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要旨:
公告訂定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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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要旨:
訂定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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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要旨:
有關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自行申請離職註銷之處理方式,經內政部營建署於 93 年 9 月 29 日召開研商會議,並檢送會議紀錄 1 份
|
12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22 項「公園處場地使用(營利行為)」;並自 101.10.03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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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22 至 26 項 ;並自 105.01.15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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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刪除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27 項「安全島旗幟插設」;並自 106.06.26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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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要旨:
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21 項「公園處場地使用(一般性活動)」及第 22 項「公園處場地使用(營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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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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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1.03.17 府授研服字第 101111078 00 函之內容辦理,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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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新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55 項「本市保護區內『林』地目使用變更證明,並自 102.05.24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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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第 47、48、49 項,新增第 56、57 項;並自 102.06.05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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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研三字第 097346116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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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
要旨:
修正「入出境管理局處理人民申請案項目暨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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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
要旨:
修正「入出境管理局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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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
要旨:
修正「入出境管理局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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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
要旨:
修正「入出境管理局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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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公告「民間辦理大型群聚活動申請」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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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僑務委員會公告修正僑務委員會華僑證照業務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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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公告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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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修正僑務委員會僑生輔導室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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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僑務委員會公告修正僑務委員會僑生處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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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公告僑務委員會華僑證照服務室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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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公告修正僑務委員會華僑證照服務室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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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僑務委員會公告修正僑務委員會華僑證照業務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 101.09.01 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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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公告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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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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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賦稅類別),自 105 年 7 月 19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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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要旨:
修正「財政部賦稅署主管人民申請案件審核作業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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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要旨:
公告財政部對人民依據關務相關法規申請案件之審核作業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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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要旨: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處理時限表新增項目「災害損失減徵娛樂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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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要旨:
為辦理人民申請案件需要,並規範各申請案件項目之處理時限,修正「財政部國庫署主管人民申請案件審核作業時間表」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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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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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要旨:
財政部國庫署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之規定,公告修正「財政部國庫署主管人民申請案件審核作業時間表」,並自即日起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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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要旨:
財政部國庫署公告修正「財政部國庫署主管人民申請案件審核作業時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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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要旨:
有關人民依法申請應訂定處理期間,該處理期間應否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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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要旨:
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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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要旨:
公告「教育部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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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新增「街頭藝人從事展演申請審查」、「徵選獎勵傑出演藝團隊」、「辦理古蹟歷史建築指定登錄」、「演藝團體登記申請」等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處理期限表,並自公告日起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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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修正「演藝活動補助申請」、「受理美術展覽申請」、「藝文中心展演場地使用申請」、「社區營造點補助計畫」、「林本源園邸預約團體導覽申請」、「文化藝術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市立圖書館圖書資料借閱流通」、「市立圖書館總館演講廳使用」等 8 件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處理期限表,並自本公告日起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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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市立黃金博物館語音導覽申請」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處理期限表,其中若有遇 3 日以上之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應依實際假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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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要旨:
依照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林本園邸場所使用申請」暨「市立圖書館新生兒借閱證及閱讀禮袋申請」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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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要旨: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文化類-98 年度臺北市傑出演藝團隊徵選與獎勵計畫」,經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公告,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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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346116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文化類」,並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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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4.09.04 府授研服字第 104336510 00 號及 104.12.10 府授研服字第 10434725800 號函,公告 105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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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5.09.14 府授研服字第 105327286 00 號及 105.12.23 府授研服字第 10533717200 號函,公告 105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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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7.04.10 府授研服字第 107210110 1 號函,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教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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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要旨:
核釋有關「新北市政府街頭藝人從事展演申請審查」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處理期限表所載處理時間,並自公告日起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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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學校財團法人申請設立」人民申請案件期限表,並自公告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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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申請原址改建、擴充、縮減場地、增減招收人數」、「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申請停業、歇業或變更其他證書登記事項」、「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申請遴聘主任及課後照顧服務人員」等 3 件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處理期限表,並自公告日起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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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私立幼兒園申請設立許可標準作業程序」申請案件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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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原「5072088 二歲以上未滿五歲幼兒育兒津貼」人民申請案,更名為「5072088-2 歲以上未滿 5 歲幼兒育兒津貼及 5 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就學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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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030404 受理短期補習班申請變更班主任、班名、修業期限、科目、減少班舍、註銷立案、暫停招生標準作業程序」之人民申請案更名為「030404 受理短期補習班申請變更班主任、班名、修業期限、科目、減少班舍、停辦、廢止立案」,並辦理總期限及補正期限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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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要旨:
核釋「暫定古蹟條件及程序辦法」中暫定古蹟之起始時點及延長條件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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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要旨:
依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規定公告審理 106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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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要旨:
依據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等規定,公告審理 107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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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要旨:
依據國民體育法施行細則第 6 條等規定,公告「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達福林匹克運動會、世界運動會選手零用金制度支給基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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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 |
要旨:
公告審理 108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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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要旨:
依據全國性體育團體經費補助辦法及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公告審理 109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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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
要旨:
教育部公告審理 110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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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要旨:
教育部公告審理 111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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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 |
要旨:
教育部公告審理 112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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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 |
要旨:
教育部公告審理 113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
187 |
要旨:
教育部公告審理 114 年「非具國際窗口之全國性體育團體」辦理全民運動相關活動計畫申請補助經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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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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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
要旨:
檢送法務部「行政程序法執行小組」第二次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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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
要旨:
檢送「行政機關因應行政程序法之施行參考辦理事項」及行政程序法規定「公告」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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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要旨:
檢送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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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要旨:
關於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之四規定,執行上是否符合行政程序法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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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
194 |
要旨:
行政程序法規定人民申請案件期間計算方式之適用疑義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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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
要旨:
有關人民依法申請應訂定處理期間,該處理期間應否含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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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要旨:
關於行政執行法第九條第二項所定直接上級主管機關為決定之三十日期間起算日等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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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要旨:
關於函詢已故退員之大陸地區遺族 (僅有一人) 於申辦餘額退伍金,在作業期間或奉核定後未及領取而亡故,其子女、親屬可否繼續申領或繼承疑義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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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要旨:
公告「法務部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處理期間表」
|
199 |
要旨:
法務部研商擬具「行政程序法各條文中『法規』之涵義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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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要旨:
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所稱「處理期間」其非固定不變,亦可能延長或停止期間進行,行政機關於期間內為申請使用公用設施或設備之准否使用決定,即屬處理終結,申請人經核准後有無使用與「處理期間」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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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
要旨:
法務部就「臺南市臺南文化中心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等 8 案所涉疑義乙案」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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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
要旨:
法務部就「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許可辦法修正草案乙案」之意見
|
203 |
要旨:
關於已依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提出補償獲准者,再依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申請回復退除給與,以致超過五年申請期限,是否屬不可抗力之事由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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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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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
要旨:
有關「國有宿舍及眷舍房地加強處理方案」規定,自行遷出者發給一次補助費之處理期間,是否受行政程序法限制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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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要旨:
中央政府機關對地方自治團體裁處行政處分,地方自治團體得否適用行政程序法有關陳述意見之規定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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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 |
要旨:
關於外交部研擬於領務查核系統中建置「尚未列註惟須注意名單」檔,是否符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相關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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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
要旨:
函詢檢舉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處理期限暨不服檢舉案件處理結果一再重複覆議,是否涉及行政程序法規定適用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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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 |
要旨:
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除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外,得類推適用民法相關規定;申請亡故退伍軍人餘額退伍金,如不具相關規定程序及方式而可補正,宜定相當期間命其補正,逾期未補正,得以申請不合法為理由駁回,如該駁回處分確定,則申請不生時效中斷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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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
要旨:
法務部就「行政程序法第 33 條(公務員執行職務迴避規定)、第 51 條(行政機關對於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規定)」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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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要旨:
行政機關行政處分以書面為之者,其應記載事項,行政程序法第 96 條設有相關規定。另依司法實務見解,行政處分若存有錯誤,須該錯誤乃顯然錯誤,且該錯誤更正後亦不影響原處分效力,該等錯誤始可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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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公告經濟部工業局審查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研究發展及公司與國內外業者共同研究發展之專案認定處理期間為 1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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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040411 未登記工廠搬遷租金補助計畫(審查)」人民申請案之總審查期限 21 天、補正期限 60 天,及「040412 未登記工廠搬遷租金補助計畫(核定)」
|
214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告訂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技術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 102.02.21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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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 |
要旨: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公告修正核能技術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編號十一「原子能設備進口關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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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 |
要旨:
公告「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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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自公告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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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受理人民依法規申請核能管制類案件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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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
要旨:
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之編號十九「核子反應器設施系統功能試驗報告」處理期間為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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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
要旨:
核釋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等 11 項處理期間,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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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要旨:
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編號 38、39 申請案件項目之處理期間調整為 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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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要旨:
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新增編號 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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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要旨:
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新增項目編號 61 至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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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
要旨:
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管制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項目編號為 1 至 49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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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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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
要旨:
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自公告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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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
要旨:
修正「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防護類人民依法規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項目編號為 1 至 24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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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經濟部受理人民依天然氣事業法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人民申請案件有調查需要或特殊情形未能於期間內終結者,得延長之;如遇不可歸責之事由阻礙,則停止處理期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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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修正「經濟部受理人民依天然氣事業法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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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
要旨:
修正專利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期間,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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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要旨:
公告修正商標、著作權及積體電路電路布局登記各項申請案件處理期間,並自即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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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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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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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
要旨:
公告修正 98 年度臺北縣政府所屬各機關人民申請案件期限表,並自公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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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
要旨:
新北市政府青年局公告新增人民申請服務項目「280201 青年綜合發展補助(多元文化、國際事務)」及「280301 青年綜合發展補助(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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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
要旨:
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公告自即日起「040102-創新創業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申請案,修改案名為「040102-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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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修正經濟部受理「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申請案」及「公司登記申請案」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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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修正經濟部受理「公司名稱及業務預查申請案」及「公司登記申請案」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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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
要旨:
公告中央管河川申請許可使用河川公地案件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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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
要旨:
95 年度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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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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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
要旨:
依法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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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
要旨:
依臺北市政府 97 年 5 月 27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04361900 函辦理並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97 年度修正「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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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授延三字第 09734611600 號函,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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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8 年 3 月 27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812036100 號函,公告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工程處更新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工務類」,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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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
要旨:
刪除「臺中市政府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水利類別編號 16 「使用排水道排注廢水申請」項目,自 105 年 4 月 27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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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
要旨:
新北市政府水利局公告修改人民申請案件案名,並自即日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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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
要旨:
經濟部水利署檢送「溫泉法緩衝期限屆滿後處理原則」研商會議紀錄 1 份,討論溫泉法緩衝期限屆後處理方式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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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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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交通類別編號項目,自 105 年 7 月 4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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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
要旨:
公告 94 年度交通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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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 |
要旨:
公告 95 年度交通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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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要旨:
公告 96 年度交通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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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346116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申訴類(交通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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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25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09091900 號函,修訂臺北市政府交通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臺北市車輛行車事故覆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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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9.08.25 府研服字第 09933500300 號函,公告自 100 .01.01 起,100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申訴類」(交通局部分)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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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0.08.26 府研服字第 100330591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1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申訴類」(交通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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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1.02.14 府授研服字第 101106323 00 號函辦理,公告 101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新增第 69 項「遊動廣告物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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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1.03.12 府授研服字第 101111876 00 號函之內容辦理,公告 101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第 4 項備註欄新增說明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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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1.12.10 府研服字第 10134137200 號之內容,公告 102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申訴類 2 項;並自 102.01.01 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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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2.09.05 府研服字第 10233491500 號函及 1 02.12.23 府研服字第 102349721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3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66 項、「申訴類」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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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3.01.15 府授研服字第 103101623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2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第 1 項「仰德大道通行證」修正承辦單位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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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3.02.21 府授研服字第 103105728 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2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交通類」第 1 項、第 4 項及第 61 項修正繳費方式資訊;並自即日起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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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4.09.04 府授研服字第 10433651000 號函及 104.12.10 府授研服字第 104347258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5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66 項、「申訴類」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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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5.09.14 府授研服字第 10532728600 號函及 105.12.23 府授研服字第 105337172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65 項、「申訴類」2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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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6.06.14 府授研服字第 106068230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新增交通類申請案件第 66、67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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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6.07.04 府授研服字第 10607209300 號函之內容,公告刪除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第 51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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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6.07.21 府授研服字第 10607535400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新增申訴類申請案件第 2 項及修訂交通類申請案件第 48、50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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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6.10.24 府授研服字第 10632691000 號函之內容,公告新增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第 51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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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6.11.29 府授研服字第 1067000203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修正交通類申請案件第 3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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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7.01.03 府授研服字第 1067003021 號函之內容,公告 106 年度臺北市政府修正交通類申請案件第 48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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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
要旨: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依據 107.07.02 府授研服字第 1073015728 號函之內容,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交通類」第 59、6 7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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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交通類民眾申請行車事故鑑定處理時限」變更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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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公告增訂「觀光傳播類-臺北國際會議、展覽及獎勵旅遊贊助」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並自公告日起實施,本表附於本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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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 |
要旨:
公告「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範圍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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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 |
要旨:
修正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觀光類編號,自 106 年 6 月 2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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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7 |
要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自 106.07.13 日起修正「受理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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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8 |
要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修正「受理申請經營行動寬頻業務有關事項」,並自中華民國 108.09.03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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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9 |
要旨:
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自 106 年 7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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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 |
要旨:
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 108 年 7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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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
要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修正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自 109.07.01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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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
要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修正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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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
要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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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
要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 113.02.15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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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
要旨:
公告修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民(業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增訂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主要資費訂定、調整及其促銷之核定案;市場主導者解除公告之處理時限為 60 日等 3 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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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
要旨: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告修正「專用無線電臺頻率指配申請(一般)」及增修訂業務項目「專用無線電臺頻率指配申請(跨機關協調)」等人民(業者)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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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
要旨: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公告有關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觀光推廣申請期限,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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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
要旨: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公告修改「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觀光推廣申請」人民申請案件期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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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
要旨: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公告「補助民間團體辦理觀光推廣申請」申請案修改總處理期限為 21 天,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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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
要旨:
數位發展部公告訂定數位發展部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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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 |
要旨:
數位發展部公告數位發展部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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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2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各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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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
要旨:
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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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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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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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
要旨:
公告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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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 |
要旨:
增修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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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
要旨:
修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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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
要旨:
增修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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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
要旨:
修訂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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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衛生類修訂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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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衛生類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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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衛生類修訂(核定本)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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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要旨:
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衛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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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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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要旨:
公告 97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衛生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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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
要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衛生類」76 項,並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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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要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修正 99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七四、申辦市民健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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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自即日起公告修正臺北市政府 99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衛生類計 41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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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要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修訂 99 年度「臺北市政府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卅三、臺北市兒童醫療補助證之申請」之應備證件、申請和繳費方式、處理時限等項目,並自 99.07.27 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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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 (衛生類) 之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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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法人或團體申請案件 (衛生類) 之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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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衛生類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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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衛生類修訂 (核定本) 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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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衛生類修訂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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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衛生類修訂 (核定本) 之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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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收費標準」及「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居家護理所收費標準」,並自 102.11.01 日起生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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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要旨:
依照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規定,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新北市政府申請中、英文預防接種證明書」申請案件期限為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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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
要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新北市政府申請辦理全國醫療服務卡」申請案件期限為隨到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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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調整受理民眾辦理醫院開業登記及醫院歇業、異動登記等申請案件期限表,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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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要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自公告日起新北市政府辦理醫事人員執業年資申請書申請案件總期限為 4 天;補正期限 3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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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要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包含「新北市政府辦理救護車營業機構設立許可標準作業程序」、「新北市政府辦理救護車營業機構開業或變更機構登記事項標準作業程序」等 5 項之申請案件期限表,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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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衛生醫療部分類別編號,自 105 年 7 月 18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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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要旨:
刪除及修正本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衛生醫療類別編號,自 106 年 4 月 5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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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要旨:
公告「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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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要旨:
新北市政府依照護理人員法第 21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新北市立聯合醫院附設護理之家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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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要旨:
新北市政府公告自即日起「160707- 長期照顧服務爭議調處」人民申請案總期限為 30 天、補正期限為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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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之規定,公告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職掌業務各類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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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
要旨:
公告修正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各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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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要旨:
修正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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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要旨:
衛生福利部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申請案件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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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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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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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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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
要旨:
公告管制藥品各式證照、憑照、同意書、研究試驗計畫申請及變更案件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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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
要旨:
公告本署管制藥品管理局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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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
要旨:
公告本署受理含藥化粧品查驗登記、許可證展延、變更、註銷及遺失補發等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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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
要旨:
公告「農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申請事項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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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
要旨:
訂定人民依森林法規申請事項之處理期間,並自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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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
要旨:
公告本會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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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要旨:
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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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要旨: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屬各分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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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3 |
要旨: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屬各分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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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 |
要旨: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公告訂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及「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所屬各分署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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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 |
要旨:
核釋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及「所屬各分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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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
要旨:
公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所屬各分局受理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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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7 |
要旨:
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之農林類別編號 16 「申請興建自用農舍之申請人資格條件審查」項目,自 105 年 2 月 23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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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 |
要旨:
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新增畜牧類別編號 13 「展演動物業執照申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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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
要旨:
高雄市政府受理違規農地檢舉獎金核發案之作業流程及辦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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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
要旨:
為落實簡政便民,茲訂定海洋局受理人民申請漁業執照註銷等 10 項漁船(筏)申請案件應附文件及處理時間表,並自 95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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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公告漁筏漁業執照註銷等 9 項人民申請案件應附文件及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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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要旨:
新北市政府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需要,公告開放後厝、草里、淡水第二、六塊厝、水尾、野柳、深澳、水湳洞、和美、澳仔及福隆等 11 處漁港公告垂釣區及遵循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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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要旨:
公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並自 94 年 7 月 19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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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要旨:
公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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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要旨:
公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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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
要旨:
公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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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
要旨: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並修正名稱為「農業部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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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
要旨:
農業部漁業署公告修正「農業部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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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
要旨:
公告「臺北市政府 94 年度勞工類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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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9 月 22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33566500 號函,公告修訂「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勞工類」,並自公告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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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7 年 12 月 1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734611600 號函,公告 98 年度「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期限表」─「勞工類」,並自 98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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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
要旨:
依據臺北市政府 98 年 3 月 30 日府授研三字第 09801994200 號函,公告新增「臺北市政府人民申請案件處理時限表」-「勞工類」,並自即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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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自 102.02.01 起至 102.03.01 止受理 102 年度第 1 次臺北市失業勞工子女 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就學費用補助;公、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名分別為 5,000 元及 12,000 元,公、私立大專院校學生每名分別為 12,000 元及 26,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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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
要旨: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告自 102.03.01 起至 102.05.31 止,受理臺北市補助雇主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經費申請;已設置並登記立案之托兒設施,每年補助最高 10 萬元;托兒措施每年最高 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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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
要旨:
修正公告「臺北縣政府暨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異動表」期限,並自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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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
要旨: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其所受理之辦理醫療機構利用電視、廣播之醫療廣告申請案,自公告日起申請總期限為 3 天、補正期限為 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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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7 |
要旨:
有關應予核發勞工保險給付之申請案,保險人應於 10 日內發給之規定不適用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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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
要旨: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 51 條第 1 項規定,公告受理雇主聘僱外國人申請案之審核天數及親自領件相關事項,並自 105.02.01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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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 |
要旨:
訂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受理雇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申請案之處理期間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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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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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
要旨:
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申請案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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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
要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公告「新北市政府一般廢棄物廢潤滑油再利用申請標準作業程序」新增「編碼 170407 –一般廢棄物廢潤滑油再利用申請」之案件處理期限表,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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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要旨: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修改人民陳情案「170305 辦理民眾飲用水檢驗申請」名稱為「170305 非自來水水源水質檢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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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 |
要旨:
修正公告「毒性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申請案等四類申請案件之處理期間」,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申請案等四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間」,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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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 |
要旨: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申請案等四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間」名稱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申請案等二類申請案件處理期間」,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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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
要旨:
固定污染源許可證之審查期程應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辦理,不宜援引行政程序法延長處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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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 |
要旨:
關於公私場所申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審核機關應於受理申請後 30 日內完成書面審查,經審查合格者再通知其進行空氣污染物排放檢測;而審核機關應於收到檢測報告後 15 日內完成審查,經審查符合排放標準者,審核機關應於完成審查後 14 日內通知公私場所領取操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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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 |
要旨:
公告「環境保護專責 (技術) 人員各類合格證書請領核發案件辦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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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 |
要旨:
公告「環境檢驗測定機構許可申請」等案件之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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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 |
要旨:
修訂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申請案件項目暨期限表,刪除新聞行政類別編號 1~4 之項目;修正新聞行政類別編號 5 為編號 1、編號 6 為編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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