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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海商法 (民國 98 年 07 月 08 日 修正)
第 128 條
保險期間除契約另有訂定外,關於船舶及其設備屬具,自船舶起錨或解纜
之時,以迄目的港投錨或繫纜之時,為其期間;關於貨物,自貨物離岸之
時,以迄目的港起岸之時,為其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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