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75233105人
法規名稱: 所得稅法 (民國 115 年 09 月 11 日 修正)
第 55 條
固定資產之使用年數已達規定年限,而其折舊累計未足額時,得以原折舊
率繼續折舊至折足為止。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