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2373353人
法規名稱: 銀行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8 日 修正)
第 10 條
本法稱信託資金,謂銀行以受託人地位,收受信託款項,依照信託契約約
定之條件,為信託人指定之受益人之利益而經營之資金。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