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5618123人
法規名稱: 國有財產法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 修正)
第 16 條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設國有財產估價委員會,為國有財產估價機構;其組織
由財政部定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