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5613177人
法規名稱: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
第 160 條
股份為數人共有者,其共有人應推定一人行使股東之權利。
股份共有人,對於公司負連帶繳納股款之義務。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