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44409337人
查閱內容
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
(民國 107 年 05 月 30 日 修正)
第 72 條
基於維護國境安全及國家利益,對大陸地區人民所為之不予許可、撤銷或 廢止入境許可,得不附理由。
司法解釋
判例
裁判
決議
法律問題
行政函釋
訴願決定書
相關法條
歷史法條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