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2355855人
法規名稱: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984 條
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於監護關係存續中,不得結婚。但經受監護人父母之
同意者,不在此限。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