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2355784人
法規名稱: 民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第 482 條
稱僱傭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
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