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35613103人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271 條
準備程序筆錄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一、各當事人之聲明及所用之攻擊或防禦方法。
二、對於他造之聲明及攻擊或防禦方法之陳述。
三、前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事項及整理爭點之結果。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