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58536443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事件裁罰基準 (民國 109 年 01 月 14 日 修正)
1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新北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
    條例(以下簡稱本自治條例)事件,建立執法之公平性與公信力,特
    訂定本基準。
2 附件檔案
二、違反本自治條例事件,統一處理及裁處基準如附表。
3 
三、本府得依違反本自治條例事件情節輕重,酌予加重或減輕處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