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查閱內容
瀏覽人數:25666560人
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長期照顧服務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民國 112 年 07 月 21 日 修正)
1 
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簡稱
    本法)事件,使裁罰符合正當性原則、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民眾
    爭議,並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2 附件檔案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依附表之規定。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