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政府為使違反老人福利法(以下簡稱本法)之裁罰符合裁量正 當性原則,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民眾爭議,並提升公信力,特訂 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依附表之規定。
三、違反本法案件之案情特殊者,得依附表規定之裁罰基準酌予加重或減 輕處罰,但應敘明加重或減輕之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