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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民國 110 年 04 月 20 日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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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北市政府為使違反老人福利法(以下簡稱本法)之裁罰符合裁量正
    當性原則,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民眾爭議,並提升公信力,特訂
    定本基準。
2 附件檔案
二、本府處理違反老人福利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依附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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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違反本法案件之案情特殊者,得依附表規定之裁罰基準酌予加重或減
    輕處罰,但應敘明加重或減輕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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