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登記事項有錯誤或脫漏時,應為更正之登記。
變更、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以本人為申請人。本人不為或不能申請時 ,以原申請人或利害關係人為申請人,戶政事務所並應於登記後通知本人 。戶政事務所依職權為更正、撤銷或廢止登記,亦同。
戶籍登記,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於其轄區內分設戶政事務所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