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法條
瀏覽人數:28160701人
法規名稱: 土地稅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0 年 09 月 23 日 修正)
依本法第二十條課徵地價稅之公有土地應由管理機關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四
十日前,提供有關資料與主管稽徵機關核對稅籍資料。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