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法條
瀏覽人數:27437763人
法規名稱: 行政罰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
前條之規定,於設有代表人或管理人之非法人團體,或法人以外之其他私
法組織,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準用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