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或因管轄不明致不能辨明有管轄權之機關者,由其 共同之直接上級機關確定之。 無管轄權之機關就訴願所為決定,其上級機關應依職權或依申請撤銷之, 並命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機關。
期間之計算,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民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