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相關法條
瀏覽人數:28139462人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公司法
(民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 修正)
第 184 條
股東會得查核董事會造具之表冊、監察人之報告,並決議盈餘分派或虧損 撥補。 執行前項查核時,股東會得選任檢查人。 對於前二項查核有妨礙、拒絕或規避之行為者,各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