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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組織規程 (民國 104 年 07 月 29 日 修正)
本局設下列各科、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綜合規劃科:交通政策擬定與推動、運輸系統整合規劃、交通運輸資
    料蒐集分析、智慧運輸發展整合、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區域
    道路交通改善規劃、道路新闢規劃審查及軌道運輸之政策規劃與督導
    等事項。
二、運輸管理科:市區及公路汽車運輸業管理、計程車費率核定、計程車
    司機服務中心與招呼站管理及公共運輸場站與等候設施建置工程等事
    項。
三、交通管制工程科:標誌、標線及號誌等交通管制設施之規劃設計、設
    置與管理維護等事項。
四、停車管理科:停車政策之核定、停車改善方案之擬訂與執行、公有路
    外停車場設施之規劃、設計、興建、管理與督導改善事項及停車場作
    業基金規劃、管理與運用等事項。
五、停車營運科:路邊停車場規劃、設置、收費及管理等事項。
六、交通安全科:重要交通工程施工期間交通維持計畫之審議督導及道安
    工作運作與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政策宣導與教育、行車事故防制策略
    研擬、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裁決督導業務。
七、秘書室:文書、檔案管理、公文管理、事務、出納、採購、財產管理
    、法制、研考、施政計畫、資訊管理、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綜合業
    務及不屬於其他各科、室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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