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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北市公有停車場管理自治條例 (民國 109 年 10 月 21 日 修正)
公有停車場得由本局依區域、流量、時段之不同,擇定費率種類、收費方
式、收費時間、設置地點、停車種類及繳費期限,分別公告之;並得因特
殊情況需要,採累進、折扣或差別費率方式計費。
前項收費費率及收費計算方式,依附表一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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