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法條
瀏覽人數:28159380人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民國 36 年 01 月 01 日 公發布)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
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