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瀏覽路徑: > 相關法條
瀏覽人數:33036821人
法規名稱: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民國 113 年 06 月 24 日 修正)
立法院依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所議決之議案,除法律案、預算案應經三讀
會議決外,其餘均經二讀會議決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