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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土地法施行法 (民國 100 年 06 月 15 日 修正)
城市地方土地重劃,應經中央地政機關核定之。
農地重劃計畫,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農業技術地方需要定之,
並應報請中央地政機關備查。
土地重劃區內之地價,如尚未規定,應於施行重劃前依法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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