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操作手冊
法規動態
法規體系
法規位階
法規名稱
綜合查詢
法規異動
法規草案
訴願決定書
相關網站
:::
瀏覽路徑: >
相關法條
瀏覽人數:37540146人
相關法條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法
(民國 112 年 11 月 29 日 修正)
第 246 條
請求將來給付之訴,以有預為請求之必要者為限,得提起之。
回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