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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程序法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修正)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所屬下級機關執行之。
行政機關因業務上之需要,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不相隸屬之
行政機關執行之。
前二項情形,應將委任或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
新聞紙。
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
前項情形,應將委託事項及法規依據公告之,並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
第一項委託所需費用,除另有約定外,由行政機關支付之。
本法所稱行政程序,係指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締結行政契約、訂定法
規命令與行政規則、確定行政計畫、實施行政指導及處理陳情等行為之程
序。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
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
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行政機關為行政行為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依本法規定為之。
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各級民意機關。
二、司法機關。
三、監察機關。
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法規名稱: 訴願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 修正)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
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無隸屬關係之機關辦理受託事件所為之行政處分,視為委託機關之行政處
分,其訴願之管轄,比照第四條之規定,向原委託機關或其直接上級機關
提起訴願。
法規名稱: 行政訴訟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
經訴願程序之行政訴訟,其被告為下列機關:
一、駁回訴願時之原處分機關。
二、撤銷或變更原處分時,為撤銷或變更之機關。
人民與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因受託事件涉訟者,以受託之團
體或個人為被告。
法規名稱: 公務人員保障法 (民國 111 年 06 月 22 日 修正)
為保障公務人員之權益,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 
之規定。
下列人員準用本法之規定:
一、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公布施行前已進用未經銓敘合格之公立學校職員。
二、私立學校改制為公立學校未具任用資格之留用人員。
三、公營事業依法任用之人員。
四、各機關依法派用、聘用、聘任、僱用或留用人員。
五、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未獲
    分發任用之人員。
前項第五款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不服保訓會所為之
行政處分者,有關其權益之救濟,依訴願法之規定行之。
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管理措施等有關權益之保障
,適用本法之規定。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
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
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
。
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
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
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
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
公務人員提起之復審、再申訴事件 (以下簡稱保障事件) ,由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 (以下簡稱保訓會) 審議決定。
保障事件審議規則,由考試院定之。
法規名稱: 公教人員保險法 (民國 113 年 01 月 03 日 修正)
本保險之主管機關為銓敘部。
為監督本保險業務,由本保險主管機關邀請有關機關、專家學者及被保險
人代表組織監理委員會;各以占三分之一為原則;其組織規程由考試院會
同行政院定之。
本保險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指定之機關(構)(以下稱承保機關)辦理承
保、現金給付、財務收支及本保險準備金管理運用等保險業務。
本保險之財務責任,屬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十日以前之保險年資應
計給之養老給付金額,由財政部審核撥補;屬於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三
十一日以後之虧損,應調整費率挹注。
本保險財務收支結餘,全部提列為保險準備金;其運用事宜,經本保險監
理委員會及本保險主管機關同意後,得委託經營。
本保險準備金之管理及運用辦法,由本保險主管機關定之。
承保機關辦理本保險所需事務費,由本保險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撥付;其金
額不得超過年度保險費總額百分之三點五。
本保險準備金應按期上網公布有關保險準備金運用規模與資產配置、收益
率、投資股票類別比率、持股成本及買賣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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