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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訴字第 918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10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667-677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8 條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9 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5、150、42 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6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41-1 條
行政罰法 第 8 條
建築法 第 73、9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18 條
都市計畫法 第 1、14、16、21、22、23、26、27、32、35、4、6、79、85 條
旨:
直轄市政府基於都市計畫法規定之授權,得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土地,
限制其使用人為妨礙都市計畫的使用,並於細部計畫書圖表明「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事項,其屬同法第 79 條第 1  項所稱「依都市計畫法所發布
之命令」,且與法律保留原則亦無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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