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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訴字第 169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9 年 04 月 16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七)(110年11月版)第 332-33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2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25、133 條
建築法 第 1、101、25、30、31、39、53、87 條
新北市建築管理規則 第 18 條
旨:
人民向行政機關申請,依法作成確認其既有自由或權利現狀的行政處分,
或者申請作成積極授益性之形成或給付處分者,因其對所申請處分所欲表
達之意見,已在申請意旨中不僅有機會,現實上也已陳述表達,自無再要
求行政機關須在作成駁回申請決定前,另給予申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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