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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6年訴字第 36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7 年 01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判書彙編(107年版)第 175-193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0、102、105、5、7、72、73、96 條
民法 第 1148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4 條
建築法 第 73、90、91 條
都市計畫法 第 34、79、80 條
房屋稅條例 第 4 條
旨:
行政罰係處罰行為人為原則,處罰行為人以外之人則屬例外。建築主管機
關如對行為人處罰,已足達成行政目的時,即不得對建築物所有權人處罰
。換言之,如對行為人處罰,已不足達成行政目的時,即得對建築物所有
權人為處罰,此觀最高行政法院 95 年 1  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意
旨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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