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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簡上字第 5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2 月 2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5、7、8、9 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134 條
民事訴訟法 第 186、249、436、463、78 條
民法 第 186、188 條
國家賠償法 第 10、2 條
社會救助法 第 4 條
公務員服務法 第 6、7 條
旨:
僅有約僱身份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之任用資格者,應不損其在國家賠
償法所定之廣義公務員身分,亦即雖有私法上僱傭關係存在,但若因其屬
公權力行使之審核行為而致有損害發生時,應優先適用國家賠償法;若依
僱佣人侵權而為請求者,應屬無據。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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