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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99年判字第 102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99 年 10 月 07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七)290-295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訴願法 第 58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255、4、98 條
建築法 第 11 條
旨:
行政處分除對相對人外,對第三人亦產生法律效果者,即所謂第三人效力
處分,對相對人授益而對第三人造成負擔者,既干涉第三人之權益,自應
保障該第三人。故因不服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而循訴願或行政訴訟
程序謀求救濟之人,包括利害關係人,非專以受處分人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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