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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9年上字第 8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10 年 04 月 30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八)(111年12月版) 第 315-31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10、117、119、121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255 條
建築法 第 25、28、34、58、70、73、78、98 條
旨:
關於建築物之興建,建造執照之核發與使用執照之核發,先後二程序具有
關連性,使用執照之核發,係以起造人按所核准建造執照之設計圖說建築
後核發。是於先前程序所作成之行政處分(尤其是授益處分)未被撤銷前
,於事實及法律狀態不變下,對同一處分機關於後續程序作成後續處分具
有拘束力,以禁止原處分機關藉新作處分之便,達規避撤銷與廢止授益處
分之要件限制,而為更不利於相對人之決定,此即所謂「行政處分跨程序
之拘束力」。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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