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行為人應補齊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文件乃始於申請之初,其間容有配合審查 而必須變動原始提出之水土保持計畫內容,但配合審查變動水土保持計畫 內容送由農業局核定,以取得水土保持計畫核定文件之義務始終存在。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