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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8年判字第 382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7 月 31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299-302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6、9 條
建築法 第 25、28、30、4、86、9、95、97-2 條
違章建築處理辦法 第 2、5 條
旨:
地方建築主管機關所建置之違建查報專區,目的僅為提供公眾查詢違建查
報及後續處理資訊之用,故未表明詳細之違建查報範圍、面積、圖示及照
片,並無對外發生權利義務變動之法律效果,亦非對人民請求有所准駁,
自難認其具有認定及公示既存違建之功能,遑論具有對物行政處分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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