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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6年判字第 61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09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5 條
民法 第 66 條
建築法 第 4、7 條
農業發展條例 第 8-1 條
區域計畫法 第 11、21、15 條
旨:
於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上興建農業生產設施、設置道路、網室,未依申請
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 13 條規定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均屬違反區域計畫法第 15 條第 1  項之管制規定。因此,於非都市土
地農牧用地上興建農業生產設施,是否違反同法第 15 條第 1  項之管制
規定,並非僅以是否須經取得建造執照或雜項執照作為判斷之依據。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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