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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6年訴字第 980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8 年 06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十六)(109年12月版)517-528 頁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27、135、137、142、144 條
民法 第 173、179、181、247-1、759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1、8 條
行政執行法 第 27 條
土地法 第 212 條
土地徵收條例 第 12、12、13、13、27、27、30、31、32、33、34、39、40、40、43、43-1、44、45、46 條
廢棄物清理法 第 11、71 條
旨:
發給抵價地之行政處分相對人未履行業已切結願意自行清運土地廢棄物之
公法上義務時,若個案情況之最適選擇並非廢止原授益處分時,行政機關
尚非不得採取先代為履行後,再循公法上(求償型)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
之規定,向相對人請求償還「相當於」履行清運責任之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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