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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4年訴字第 9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05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170、39、47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07 條
教師法 第 14 條
學生輔導法 第 17、9 條
旨:
欠缺當事人適格、權益保護必要之要件,屬狹義訴的利益之欠缺,此等要
件是否欠缺,常須審酌當事人之實體上法律關係始能判斷,自以判決方式
為之,較能對當事人之訴訟程序權為周全之保障,原告若欲主張非常態事
實,即應自行提出反證。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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