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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89年訴字第 915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89 年 12 月 13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相關法條 行政程序法 第 92 條
刑事訴訟法 第 213 條
訴願法 第 3 條
行政訴訟法 第 1、107、2、4 條
旨:
行政處分,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
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按原告所訴各節,事屬
刑事訴訟範疇,非屬行政法院之權限,其訴顯非合法,又無法補正,應予
駁回。

裁判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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