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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例裁判
裁判字號:
100年訴字第 623 號
裁判日期:
民國 101 年 06 月 27 日
資料來源:
司法院 行政程序法裁判要旨彙編(九)139-141 頁
相關法條
:
行政程序法 第 102、103、39、92 條
政府資訊公開法 第 18、7 條
地方制度法 第 37、39、40、43、71 條
預算法 第 22、54、6、96 條
要
旨:
縣市政府依據地方制度法逕行決定鄉鎮市民代表會審議及覆議之預算案,該 項決定之性質,應屬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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