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在存證資料缺件、遺失、毀損之情形,建築物占有人是否為國軍老舊眷村 改建條例所稱之「違占建戶」,須經主管機關審核其補件內容符合規定, 同意補件列管,方取得該「違占建戶」資格,亦即主管機關於核准此違占 建戶補件列管之決定,係具確認申請人具有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所定違 占建戶資格之確認性行政處分性質,亦屬授益處分;若為合法行政處分, 可以成為廢止之對象。 (裁判要旨內容由法源資訊撰寫)